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打印机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告

时间:2025-09-30 14:02:15  合肥文旅博览集团  浏览:281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打印机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MS2025-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9日

开标日期: 2025年9月29日

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打印机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领先未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6798.08元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25号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方式:0551-62291897

公示期: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25号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采购部 ;联系人:潘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9189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联系人:纪检委员,联系电话:0551-6229150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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