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湖全民健身中心现诚寻舞蹈类养合作伙伴,拟通过公开招募形式,以评审合作方案打分的形式选择合作伙伴;具体合作模式附后,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合作商家联系我司经办人,洽谈合作事宜;
报名截止时间为截止2025年6月30日17:00前。
商务会谈时间为2025年7月7日,将根据实际报名单位安排各家具体,请等候通知。
公司:合肥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与聚云峰路交叉口天鹅湖全民健身中心
联系部门:天鹅湖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部
联系电话:0551-62933900
天鹅湖全民健身中心舞蹈类培训项目
合作招募方案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体培训舞蹈项目;
2、实施地点:天鹅湖全民健身中心
3、项目主体单位:合肥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本合作场地经营舞蹈形体类培训项目。投标方需要有独立法人且具有经营从事舞蹈形体类培训相关工作,从业人员需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本次合作期为三年,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作设保底需完成采购人的舞蹈形体培训岗位配备要求。其中招标人按照我司30%,中标人70%的比例对项目营业额进行按月分成结算。水、电、空调等能耗费用据实结算,由中标方承担。如项目开展中中标方无法满足采购人舞蹈形体岗位人员配备要求,则项目暂停营业至双方履约正常后恢复营业。
3、舞蹈形体培训项目营收统一缴纳至采购人账户,服务结束按中标金额约定比例按月结算,中标方开具符合财务制度的发票(票面税点为6%,产生税差将由合作方自行补足)。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
4、中标方必需无条件服从采购方统一管理,对外宣传必须以“合体培训”名称宣传。
5、中标人在合作期间,必须采取必要和有效措施确保所承租区域的消防、建筑、设施等安全,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火灾等重大事故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赔偿。
6、中标方制定产品、价格和宣传方案需交由采购人备案,未备案的内容如擅自发布或经营项目采购人有权处理,因此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7、中标方有义务配合采购方做好公益活动,政府指令的惠民项目的落实。
8、配合完成采购人的舞蹈形体培训岗位要求:
①设置课程管理人员1名,配合项目工作人员完成项目的管理。
②配置课程老师不低于3名,人员符合岗位需求以及教学所需的相应资质。
9、采购方只提供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具体现场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因经营需要的设备设施投入等,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10、中标方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场地,非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场地用于其他用途。
11、中标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建筑结构性质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区域进行装修改造,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请采购人并附详细图纸,经采购人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接受采购人人员检查和监督;中标人装修改造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涉及政府审批的,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人无需对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或拖延有关装修批准而引起的延误和损失后果负责。
12、中标方应自行保管好设备、货品、现金、场地训练器材等全部财产,如发生丢失、损毁,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合作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方无涉。
13、凡遇大型活动和大型赛事,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并服从采购方、公安部门及承办单位的统一安排和指挥。若遇有特殊情况而需要暂停使用和临时覆盖广告设置等,中标方亦必须同样无条件服从并不得以此作为减免任何费用之理由;
14、中标方以各种形式收取的销售产品,自收取之日起有效期不得超过双方合作期,如有超过,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制止,所涉及的退费或消费者损失纠纷等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如采购方被第三方追偿的,采购方有权就追偿部分要求中标方承担。
三、合作方评审标准及打分项
1、合作方需要在递交材料前提前进行现场勘察,了解项目开展环境和服务条件。
2、在现场勘察后提出对应合作方案以及资质以及运营能力材料,就合作方项目计划方案,团队成员稳定以及运营能力等几大要素形成打分标准如下。
一、评标内容及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