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泓瑞嘉珑酒店1-2层及附属楼1层租赁项目公告
时间:2018-07-05 15:20:22 政务区投资公司 浏览:17344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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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安徽泓瑞嘉珑酒店1-2层及附属楼1层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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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编号 |
2018CZCJ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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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方 |
安徽泓瑞嘉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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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18年7月5日9:00始至2018年7月24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18年7月5日9:00始至2018年7月25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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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出租标的 |
层数 |
结构 |
参考面积(㎡) |
房屋 用途 |
租期(年) |
免租金装修期(不含在租期内)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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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泓瑞嘉珑酒店1-2层及附属楼1层 |
1层 2层 |
钢混 |
3419 |
其他 |
6 |
4个月 |
155.9064 |
90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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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租标的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2、 上述标的为酒店配套项目。 3、出租标的前三年为成交价,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实际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四、五年同价,第六年在第五年基础上递增5%。 4、租赁期内,承租人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方同意,提供装修图纸由委托方审核、备案。该标的的装饰及设备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此价款由承租人投入)。 5、 租赁期内,委托方免费向承租人提供每日50张2小时停车劵,超出部分有偿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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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用途及《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标的用途限用作餐饮或健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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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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